综合治理思想来源于中华优秀传统治理文化,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中国共产党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联合办公体制层面的综合治理表现为主体力量、手段、环节的综合。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建设、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等,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历程看,要实现综合治理,通过政策文件和法律规范渐进式形塑而成的制度机制是基础。从现行119部地方立法规定来看,这些制度机制不仅包括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而且也涉及源头预防、常态化风险排查和预警、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责任追究、经费、人员与权益保障等方面。综合治理实现的关键是解决形式化协同、选择性参与的问题,这需要党委政法委有效发挥统筹协调职责。作为重要的统筹协调枢纽与督办落实的“一站式”平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意义重大。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三十余年来首部设置序言的法律,其序言以文学性宏大叙事承载了权利义务条款难以涵盖的国家建构政治功能。不同于《民族区域自治法》或港澳基本法序言的风格,《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序言承继宪法序言的历史叙事传统,在中华五千年文明史中阐述中华民族的形成发展,系统阐释了“中华民族”作为历史共同体的内在演进规律与未来走向,从而将“中华民族”确立为具有连续性与正当性的政治主体,与宪法序言中“中国人民”的现代国家叙事形成互文支撑,共同铸就了现代中国的政治主体。《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序言以超越一般法律文本的政治叙事,连接历史记忆、民族认同与国家法治,在中华民族作为国家民族的建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家庭照护是我国最主要的养老照护方式,是老年人的首要选择。照护意愿、照护资源与照护技能是老年人家庭照护的三大核心要件,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照护三角”,共同作用于老年人照护需求的满足。照护意愿是家庭照护供给的主观条件与关键要素,照护资源是家庭照护供给的客观条件与实施基础,照护技能是家庭照护供给的实施载体与实现途径。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价值观念、家庭结构、家庭关系、社会环境的变化制约了家庭照护意愿;家庭养老照护资源总体供不应求,来源渠道单一,政府对家庭的支持不足;家庭成员的照护技能不理想,影响家庭照护质量与效果。未来需要继续强化家庭成员的照护意愿,积极拓展家庭照护资源,提升家庭成员的照护技能,促进老年人照护需求的满足和生活质量的提升。本研究充实了中国特色家庭养老照护供给的理论内涵,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城乡老年人的家庭照护需求提供了参考。
实数融合如何赋能新型工业化,是“十五五”时期推进中国式工业现代化的关键议题。区别于既有研究聚焦融合规模的“水平型”分析范式,需要从“效率”视角切入,构建实数融合效率与新型工业化水平的双指标体系,利用2011—2023年我国省级面板数据,采用超效率SBM模型与熵权TOPSIS法进行测度,才能深入考察实数融合效率对新型工业化的影响效应与传导机制。研究发现:当前我国实数融合效率与新型工业化水平呈稳步上升态势,但区域异质性突出,存在实数融合效率虽高却未能有效转化为新型工业化绩效的“转化漏斗”现象。实数融合效率通过“效率提升→条件改善→成果增加→新型工业化水平提高”的核心传导链条发挥作用,而技术创新是关键中介变量。异质性检验表明,该赋能效应仅在东部地区显著,自2016年以来明显增强,且在新型工业化水平较高的分位点上边际贡献更大。这就要求强化技术创新在实数融合中的枢纽地位,以区域差异化策略破解“转化漏斗”结构性约束,形成可持续赋能格局。
以贵州“五瓣章”与浙江“参与式预算”为代表的经济民主实践,已然成为中国基层社会治理中独具特色的典型模式。经济民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社会治理场域中展现出独特的运行逻辑与实践效能,增强了基层治理的合法性基础,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样本。当前,经济民主在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中仍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面临着利益关联未能充分转化为参与动力、民众参与的有效性和广泛性不足等难题。针对上述困境,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完善:一是筑牢参与协商的制度根基,使与经济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真正成为众人商量的日常实践;二是以刚性制度和差别化技术手段保障民主决策的实质效力。
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背景下,金融体系如何赋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关键在于系统揭示其动态机理,并探索其可行的实践路径。而这种深度融合的本质就是要构建“科技、产业、金融”的三角循环生态,以实现金融功能从过去被动的资金供给向主动的价值共创转变。通过构建“驱动、耦合、反馈”的机制分析框架,系统阐释了多元动力协同、关键环节耦合与创新成果反向塑造的动态逻辑。为了破解实践中存在的期限错配、风控模式滞后、信息壁垒以及系统协同不足等梗阻,提出要从结构性、制度性与生态性3个维度出发,通过培育耐心资本体系、创新全链条金融工具、夯实数据资产金融化基础、打造产业级创新生态来形成一个综合性的解决方案。此路径体系旨在促进金融资源的高效配置,加速新质生产力与未来产业的培育发展,从而为决策与实践提供相应的理论框架与行动指引。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实践中,将区域经济学的“极化—扩散”理论引入非遗再生产研究,构建“政策驱动—资本转化—区域协同”的理论模型,结合昌宁苗族服饰等国家级非遗案例分析发现:其一,国家对非遗的认证与制度赋权释放制度信号,驱动政策、资本与媒介等资源向文化遗存地集聚,推动文化资本从身体化技艺向制度化资产跃迁,形成区域性增长极,产生极化效应;其二,增长极凭借制度、符号与品牌三重势能,推动非遗的文化价值向经济社会发展与基层治理等领域溢出,产生显著扩散效应;其三,扩散过程中积累的象征资本推动增长极从资源集聚转向规则制定,在行业标准、品牌授权等层面确立话语权,进入更高层级的再极化阶段,催生新一轮扩散效应,在更大空间和更广维度上实现区域协同良性循环。该机制揭示了非遗从被动输血向文化造血转型的内在逻辑,为民族地区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与乡村振兴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路径。
农村互助养老是老龄社会治理的重要实践创新,也是缓解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的有效途径。通过对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演变历程的梳理和衍生逻辑的分析,发现农村互助养老经历了自发互助、外部嵌入和协同治理三个阶段,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变迁既源于养老需求、村自治组织与乡村精英的引领、互助文化传承、集体经济支持等内生因素驱动,也得益于政策扶持、多元主体协同等外部因素助推。实践经验表明,村庄内生动力是农村互助养老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政策支持是保障,主体协同是关键,互助文化是精神内核。“十五五”时期,推动农村互助养老可持续发展需从主体参与、组织动员、政策支持、价值塑造4个方面协同发力,深度激活村集体与村民内生动力,促进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增强政策协同性与保障力度,赓续乡村互助文化传统,凝聚互助养老价值共识。
随着我国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框架基本确立,市场化养老服务供给持续发展,普惠养老服务成为衔接基本保障与多样化需求、推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的重要支点。在梳理我国社会养老服务建设历程基础上,厘清了不同养老服务层次的制度边界。研究认为,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不同层次的服务并非以收入和人群或需求类型为划分依据,各层次服务对象均为全体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亦具有普惠属性。在共同富裕目标引领下,作为一项福利制度,普惠养老服务强调“政府+市场”混合经济形式,以满足全体老年人的发展性养老服务需求,更加突出价格可负担性、质量保障性与运营可持续性。据此应深化养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提升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效能,并通过技术赋能推动服务供给降本增效,从而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